國家近年來對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日益重視,新修訂的《環境保護法》從農村環保新技術應用、農村環保公共服務水平、防止化肥等有毒有害物質污染、農村生活廢棄物處置等4個方面,對農村環境保護工作進行了規范。
為保障新環保法的有效實施,解決農村生活垃圾污染問題,結合浙江省蒼南縣的經驗,提出如下建議:
首先,制定一套完善可行的生活垃圾管理運行機制。一是健全排污約束獎勵制度。通過制定村規民約,實行約束、獎勵并舉,雙管齊下規范村民的生活習慣。二是健全農村環保設施建設制度。把農村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納入鄉村建設重要議事日程,緊緊抓住當前建設美麗鄉村的機遇,加大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力度,建設完善各行政村的垃圾收集轉運設施系統。三是健全已投入設施的運行管護制度。將每項設施運行管護責任分解落實到具體的管護人員,確保設施使用正常。四是健全環境治理經費使用管理制度。加強對環境治理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管,規范資金運作,保證專款,確保資金使用管理安全透明。
其次,探尋一種符合當地實際的治污模式。通過學習、借鑒地區的治理經驗,按照因地制宜、分類指導原則,探索制定切實可行的污染治理措施。例如,對于地處城市邊緣和城郊接合部的村莊,可以考慮納入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系統,合理配置社會資源。對于經濟條件較好的村莊,可以采取戶分類、村收集、鎮轉運、縣處理的模式,其中,距離縣城近的村莊可將垃圾收集后直接運送到縣城垃圾填埋場處理。距離縣城20公里以外的村莊,可通過幾個鄉鎮聯合建設垃圾填埋場的辦法,將附近鄉鎮、村的垃圾收集后集中處理。對于垃圾量少并且經濟條件不好的山區,可以采用有機垃圾堆肥、沼氣發酵等多種綜合利用方式就地處理。
第三,建立一個廣泛的垃圾回收利用網絡。按照政府主導、市場運作的方式,扶持和鼓勵村一級成立廢品收購網點,鄉鎮地區適當布設不同規模的垃圾無害化處理企業,包括生物肥加工、爐渣灰制磚、廢舊塑料再利用等企業。大力推動農村改廁與建設戶型沼氣池結合,把食物殘渣、無用秸草、畜禽糞便變成清潔能源和有機肥料,給農村可利用垃圾找一個好出口。
第四,組建一支專業的垃圾收集、處理隊伍。一方面,要組織成立專門的鄉鎮環保機構。將環保機構從縣一級延伸到鄉鎮,保證城鄉環境保護工作同步進行。同時,配備人員,明確工作責任,保障必要的工作條件,把農村環保工作落到實處。各鄉鎮在具體設置鄉鎮環保機構時可采用不同模式,如在重點鄉鎮或片區可設立派出機構。在一般建制鄉鎮,政府可與相關部門合署辦公。
另一方面,要組織成立專門的農村保潔隊伍。這一隊伍負責環境的日常清掃和垃圾的定期清運,并積極探索農村清潔隊伍的資金保障模式。可將建立農村保潔隊與增加農村就業崗位結合起來。
第五,籌集一筆垃圾污染治理專項經費。建議多渠道籌集農村垃圾污染治理經費,如向上爭取、縣上補助、鄉鎮出資、引入社會資金等。在具體籌集過程中,要充分發揮政府財政資金主導作用,始終堅持城鄉公平原則,政府財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資金用于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。要通過政府政策引導,積極探索企業化運作模式,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吸納社會資金用于農村環境保護,擴展農業環保資金的來源渠道,改變環保投資分配體制。村民是垃圾污染治理的直接參與者和受益者,可以通過村民自籌的方式,籌得一些資金用于農村污染治理。由此,可逐步形成政府主導,多元投資,企業經營的市場運行機制,使農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真正走上常態化、市場化的道路。
第六,確保農村垃圾污染治理見實效。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是相輔相成的,不可偏廢。應明確各級管理部門責任:村委會負責管理村道路清掃保潔、生活垃圾收集以及短途轉運垃圾;鄉鎮負責管理轉運站運作,集中將垃圾運至縣(市)生活垃圾處理場;縣(市)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負責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。同時,把農村環境污染治理工作納入各級干部考核內容,各級部門要嚴抓考核落實,形成層層考核的責任機制,定期通報考核結果,并加大責任追究力度,真正做到把農村垃圾污染治理工作抓實、抓好、抓出成效。